全体2021届同学:
为鼓励毕业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国际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的评选条件
1、先进毕业班评选基本条件
(1)全班同学精神风貌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积极上进、乐于助人,形成了思想进步、学习勤奋、崇尚科学、实践创新、追求卓越、团结友爱、舍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经常组织同学就学习中的问题开展讨论和交流,遵守学校的秩序和纪律,考风考纪好,有追求学术卓越的氛围,有良好的学术风气,积极的学习态度,严谨求实的良好学风。
(3)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各类素质拓展活动,呈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文娱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素质。班级在本年级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校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情况突出,在校内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4)全班同学有清晰的职业规划,毕业证、学位证获取率和就业率处于学院较高水平。班级同学满腔热情报效祖国,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积极性高,西部基层就业人数多。
2、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大学期间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
(4)已落实就业去向或已经获得升学(含出国)资格。
(5)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未落实就业去向或不能正常毕业者。
3、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直接当选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获应征入伍、西部志愿者、西藏专项、新疆专招、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等资格的毕业生。
(2)被国家治理序列(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招考录取的毕业生。
(3)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被录取的。
(4)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的。
(二)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行为,原则上无主动违反就业协议行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志愿到国家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西部基层就业者(不含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
(2)积极参加国家治理序列(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岗位,不含各部委直属高校)招考的;进入考察程序者优先。
(3)积极参加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选拔者;进入面试者优先;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曾获评校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5)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者。
2、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直接当选条件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被国家治理序列(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招考录取的。
(2)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被录取的。
(3)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的。
(三)优秀国际学生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优秀国际学生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基本条件
(1)申请人对中国和中国人民友好,热爱母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有较强的诚信意识。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就读期间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
(4)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行为;有签证超期、非法居留等违法犯罪情况;不能正常毕业者。
2、优秀国际学生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直接当选条件
国际学生应届毕业生中符合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综合表现优秀,曾获国家级或省级荣誉者。
(2)学习成绩优良,除申请学位授予研究成果以外,需有研究成果发表在我校认定的T2及以上级别的期刊目录上。
(3)被国家级治理序列或国际组织录取者,并出示录取证明。
三、评选名额
先进毕业班控制在毕业班总数的20%以内;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且录取研究生(含出国)人数不超过总名额的45%。
具体名额分配为先进毕业班2个,优秀毕业生总共21名(其中本科生12名,研究生9名)。
四、评选组织
1、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各培养单位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奖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本科生颁发奖品,研究生颁发奖金,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材料提交时间为5月10日-5月20日,提交地点为学工组(主楼326)。
申报同学需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并附本人的优秀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相关事迹要求见附件3,参考模板见附件4);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693461495@qq.com(本科生),1036780437@qq.com(研究生)。
六、其他说明
1、对已经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前恶意违反就业协议,对学校、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对于提交事迹材料不合规、不合格的先进毕业班和优秀毕业生,学校保留撤销其获奖资格的权利。
3、鉴于部分行业和单位的岗位招聘周期较长,符合“直接当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截止时间可适当延长至6月6日,届时毕业生本人可直接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 本科生
联系人:刘明辉 联系人:史邵贤
电 话:027-67883054 电 话:027-67883054
Q Q:1851516483 Q Q:3106931961
邮 箱:1036780437@qq.com 邮 箱:16934614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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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